11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考試均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設醫師(一)(醫師第一階段考試)、醫師(二)(醫師第二階段考試)、牙醫師(一)(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牙醫師(二)(牙醫師第二階段考試)、藥師(一)(藥師第一階段考試)、藥師(二)(藥師第二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等9類科。
二、考試日期:111年2月12日(星期六)至2月14日(星期一)。
三、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及花蓮等5考區同時舉行。
四、考試方式:筆試,均採電腦化測驗。
五、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10年11月5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繳費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四科。
(四)報名方式:
1、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請列印繳款單繳費或線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1月5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或報名表件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五)本年應屆畢業應考人或報考醫師(一)、牙醫師(一)、藥師(一)考試之在學學生,得申請准予附條件應考,經審查准予「附條件應考」者(考試通知書有加註「准予附條件應考」字樣者),未能於考試舉行前1日具備應考資格或繳驗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
(六)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辦理。
(七)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
11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考試均為高等考試,設中醫師(一)(應中醫師第一階段考試)、中醫師(二)(應中醫師第二階段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等5類科。
二、考試日期:111年2月19日(星期六)至2月20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起至11月4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10年11月5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及寄件者,報名未完成,不得應考。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
(四)報名方式: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線上申請,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register.moex2.nat.gov.tw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請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前開地點,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相關連結::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2&menu_id=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