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智我飛網 :: 最新消息 / 113年考選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於113年4月30日至5月9日下午5時截止。[公職/專技考試]
[公職/專技考試]
113年考選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於113年4月30日至5月9日下午5時截止。
2024/4/26 10:26:04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主旨:舉辦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及113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司法人員考試:

1、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2、為因應法務部矯正機關業務之需要,考量男女性收容人管理上之差異,須就勤務妥為調配之必要性,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等2類科分定男女需用名額。

(二)調查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三)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考試等別、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四)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考試院級詳如附表4。

(五)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之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一)司法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3、五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

4、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5、三等考試第二試口試(監獄官類科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3年12月28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二)調查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2、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3年12月29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三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

2、四等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3、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於113年11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舉行;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3年12月29日(星期日)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四)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113年8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三、考試地點:

(一)第一試:本4項考試除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餘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

(二)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三試口試:設臺北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3年4月30日(星期二)起至5月9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應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須於113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視為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2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四)報名方式:

1、本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網址:https://register.moex.gov.tw;https://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採「網路報名並繳驗報名相關表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進入前項系統登錄報名資料並完成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3、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及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1)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免繳報名相關表件」者,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所填具之基本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之資料進行檢核。

(2)網路報名登錄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報名相關表件」者,於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職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國民身分證影本、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及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相關連結::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6207
回最新消息列表
元智大學我飛網 MY FUTURE
元智大學職涯資訊服務網
地址:32003 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學生活動中心R8201室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聯絡電話:03-4638800 # 2848
聯絡信箱:cyl@saturn.yz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