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校推薦名單,請依本簡章第4點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加蓋印信), 並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公司人力資源處(110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1樓)。
二、 有關旨揭簡章相關事項,請登載貴校網站以供學生閱覽; 如有疑義,請洽詢本公司經辦人謝欣婷小姐。